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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项民间投资实施细则出齐 亮点解读
2012/7/29    阅读次数:215     
就社会广泛关注的民间投资实施细则制定出台及推动落实的有关情况,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昨日接受采访时表示,截至目前,42项民间投资实施细则已按国务院要求全部出齐。该负责人指出,下一步,要加快推进重点行业领域改革,进一步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清理不利于民间投资发展的投资审批事项和管理法规。

  该负责人指出,42项民间投资实施细则的出台为《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的真正“落地”提供了基本的依规,应该说是民间投资发展政策走向实施的一个重要步骤。

  他介绍说,从实施细则本身来看,有关部门在制定过程中力求有所突破、迈出实质性步伐,很多细节值得关注。比如,《关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中积极引入民间投资的指导意见》,在明确了引入民间投资四项原则的同时,提出了产权市场、股票市场和股权投资基金等三种市场化方式,并规定“不得在意向受让人资质条件中单独对民间投资主体设置附加条件”。又如,《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实施意见》,将村镇银行主发起行的最低持股比例由20%降低到15%。

  他说,当前,我国经济下行压力仍比较大,国务院要求把稳增长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并把稳增长与调结构、抓改革密切结合起来。这42项实施细则的制定出台,既是稳增长的需要,更是深化改革的需要。随着这些细则的切实贯彻落实,相信会进一步提振民间投资的发展信心,激发民间投资活力。

  该负责人表示,民间投资实施细则出齐后,接下来的工作重点是要真抓实干,狠抓落实,尤其要在铁路、市政、能源、电信、卫生、教育等领域抓紧做几件看得见、鼓舞人心的实事,进一步提振投资者信心,以突破“玻璃门”、“弹簧门”的实绩来取信于民。

  他说,我国还处于经济社会发展转型期,一些尚未破除的体制机制障碍,以及传统的行政管理方式,还不能完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一些行业领域客观上对资金、技术和企业经营管理能力存在比较高的要求,而现阶段民营企业自身素质和能力也还存在一些不能很好适应的问题。

  为此,该负责人强调,下一步,要加快推进重点行业领域改革,进一步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清理不利于民间投资发展的投资审批事项和管理法规。民营企业也需要积极转变发展方式,主动积累资本、技术、人才和管理经验,切实提高“破门”、“进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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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项民间投资实施细则出齐 亮点解读

  目前,42项民间投资实施细则已全部出齐。这些实施细则进一步拓宽了民间投资的领域和范围,在铁路、电信、金融、证券、卫生等领域都降低准入门槛,而且在推动和保护民间投资方面提出了相应保障措施,必将在更高层次上激发民间投资活力,改善市场投资环境。

  三大亮点:

  民资“新36条”实施细则就民间资本进入垄断领域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特别是在拓宽民间资本的投资领域、投资渠道和投资方式等方面都有较大的突破和新意,主要有三个方面的亮点。

  一是准入范围更加细化。实施细则不仅明确了准入范围,而且进入的行业更加具体,对民间资本进入的领域、途径和方式以及相关的保障措施都做出了明确规定。

  二是投资方式更加具体。实施细则大大拓宽了民间投资的途径和方式,提出不仅允许参股,还可以通过出资入股、收购股权、认购可转债、融资租赁等多种形式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

  三是操作措施更加明确。相对于民资“新36条”原则性规定,实施细则明确提出相应政策予以配套,具有相当强的可操作性。

  一系列实施细则的最大亮点是,一些民间投资禁区开始“破冰”,民间投资的领域和空间大大拓宽,这有助于激发经济增长的内生动力。

  民间资本蓬勃发展是增强经济活力的重要基础。将民间资本的优势转化为投资增长的内生动力和活力,不仅有助于稳增长,而且有助于激发经济增长的内生动力。

  据新华网报道,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院长赵锡军指出,在“稳增长”背景下,投资已成中国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在未来投资结构的调整方面,他提出了四点注意:第一,稳定性。要保持投资规模的稳定、投资节奏的稳定,避免规模起伏、节奏变化而带来经济不稳定。第二,均衡性。要更加注重投资结构的均衡,塑造系统性的增长动力而非偏重于某个方面的增长动力,从投资结构上保证经济增长的平稳。第三,自主性。要注重于培养经济主体自身的投资动力与能力,而非政府政策刺激下的投资冲动,提升经济增长的自主性,以避免政策不连续所带来的经济波动。最后,长期可持续性。引导投资投向能够带来可持续与长期增长的领域,尽可能将经济增长的稳定性加以延长。(证券时报网)

  发改委:全面清理不利民资发展的投资审批事项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27日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下一步要加快推进重点行业领域改革,进一步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清理不利于民间投资发展的投资审批事项和管理法规。

  该负责人表示,截至目前,42项民间投资实施细则已全部出齐,接下来的工作重点是要真抓实干,狠抓落实,尤其要在铁路、市政、能源、电信、卫生、教育等领域抓紧做几件看得见、鼓舞人心的实事,进一步提振投资者信心,以突破“玻璃门”、“弹簧门”的实绩取信于民。

  针对社会上认为的某些细则不够细,操作性不够强等问题,该负责人表示,42项民间投资实施细则是对新36条所规定政策措施的具体细化,目前的首要任务是落实好新36条及相关实施细则。同时,国务院及有关部门针对解决民营企业面临的生产成本上升、融资困难、税费负担偏重等困难,出台一些其他政策措施。上述政策措施与社会上迫切要求改善民营企业经营发展环境的期望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这需要通过实践不断完善政策体系,特别是要深化体制机制方面的改革。(中国证券报)

  发改委:民间投资细则与期望比确实存在差距

  深入推进政策落实,促进民间投资发展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答记者问

  针对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民间投资实施细则制定出台及推动落实的有关情况,记者采访了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

  问:42项民间投资实施细则已经陆续出台,请您介绍一下出台这些实施细则的意义和影响。

  答:截至目前,42项民间投资实施细则已按国务院要求全部出齐,这首先解决了实施细则的有无问题,为《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13号,简称“新36条”)的真正“落地”,提供了基本的依规,应该说是民间投资发展政策走向实施的一个重要步骤。

  从实施细则本身来看,有关部门在制定过程中力求有所突破、迈出实质性步伐,很多细节值得关注。比如,《关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中积极引入民间投资的指导意见》,在明确了引入民间投资四项原则的同时,提出了产权市场、股票市场和股权投资基金等三种市场化方式,并规定“不得在意向受让人资质条件中单独对民间投资主体设置附加条件”。又如,《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实施意见》,将村镇银行主发起行的最低持股比例由20%降低到15%。再如,为提高政策措施的可操作性,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实施细则印发后,卫生部等有关部门积极完善配套规则,相继发布6个文件,进一步健全了社会办医的政策法规体系。《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一步扩大能源领域投资的实施意见》,除对新36条规定的政策措施进行了细化外,还提出了煤炭资源勘探、开采、经营、加工转化,以及电网、炼油和新能源等领域鼓励民间投资发展的政策措施,努力将鼓励民间资本进入能源领域的政策措施系统化。此外,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农田水利、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及市政公用事业、科技创新、体育、旅游、文化等领域的实施细则,也具有很强的系统性和可操作性。

  当前,我国经济下行压力仍比较大,国务院要求把稳增长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并把稳增长与调结构、抓改革密切结合起来。这42项实施细则的制定出台,既是稳增长的需要,更是深化改革的需要。随着这些细则的切实贯彻落实,相信会进一步提振民间投资的发展信心,激发民间投资活力。

  问:尽管实施细则受到广泛欢迎,但也有一些学者和私营企业主认为某些细则不够细,操作性不够强。对此,您怎么看?

  答:民间投资实施细则的制定出台,充分体现了国务院鼓励民间投资的决心及有关部门落实新36条的诚意,社会舆论总体上是给予肯定的。同时,也确有一些人认为,实施细则的改革力度不够大,可操作性不够强。对于这些意见和建议,我们应客观分析并高度重视。

  42项民间投资实施细则是对新36条所规定政策措施的具体细化,目前的首要任务是落实好新36条及相关实施细则。同时,国务院及有关部门还针对解决民营企业面临的生产成本上升、融资困难、税费负担偏重等困难,出台了一些其他政策措施。上述政策措施与党和政府关于深化重点行业领域改革,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是完全一致的,但与社会上迫切要求改善民营企业经营发展环境的热切期望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这需要我们通过实践不断完善政策体系,特别是要深化体制机制方面的改革。

  问:贯彻落实好上述实施细则具有哪些有利因素,还面临哪些主要问题和挑战?

  答:民间投资实施细则出齐后,接下来的工作重点是要真抓实干,狠抓落实,尤其要在铁路、市政、能源、电信、卫生、教育等领域抓紧做几件看得见、鼓舞人心的实事,进一步提振投资者信心,以突破“玻璃门”、“弹簧门”的实绩来取信于民。

  贯彻落实好上述细则的有利因素在于,国务院高度重视促进民间投资发展工作,各级政府部门对这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和自觉性也日益提高,加上广大民营企业和社会舆论对拓宽民间投资领域的热切期盼和有效监督,都将有利于将这些实施细则落到实处。

  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认识到,我国还处于经济社会发展转型期,一些尚未破除的体制机制障碍,以及传统的行政管理方式,还不能完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一些行业领域客观上对资金、技术和企业经营管理能力存在比较高的要求,而现阶段民营企业自身素质和能力也还存在一些不能很好适应的问题。

  下一步,要加快推进重点行业领域改革,进一步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清理不利于民间投资发展的投资审批事项和管理法规。民营企业也需要积极转变发展方式,主动积累资本、技术、人才和管理经验,切实提高“破门”、“进门”能力。(新华网)

  发改委谈民间投资实施细则 提振信心激发活力

  按照国务院部署,有关部门已经陆续出台42项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的实施细则。如何看待这些细则?是否存在细则不够细、操作性不够强的问题?记者就此采访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负责人。

  很多细节值得关注

  这位负责人说,截至目前,42项民间投资实施细则已按国务院要求全部出齐,这首先解决了实施细则的有无问题,为《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新36条”)的真正“落地”,提供了基本的依规,应该说是民间投资发展政策走向实施的一个重要步骤。

  他认为,从实施细则本身来看,有关部门在制定过程中力求有所突破、迈出实质性步伐,很多细节值得关注。比如,《关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中积极引入民间投资的指导意见》,在明确了引入民间投资四项原则的同时,提出了产权市场、股票市场和股权投资基金等三种市场化方式,并规定“不得在意向受让人资质条件中单独对民间投资主体设置附加条件”。又如,《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实施意见》,将村镇银行主发起行的最低持股比例由20%降低到15%。再如,为提高政策措施的可操作性,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实施细则印发后,卫生部等有关部门积极完善配套规则,相继发布6个文件,进一步健全了社会办医的政策法规体系。

  在谈到《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一步扩大能源领域投资的实施意见》时,这位负责人表示,除对“新36条”规定的政策措施进行了细化外,还提出了煤炭资源勘探、开采、经营、加工转化以及电网、炼油和新能源等领域鼓励民间投资发展的政策措施,努力将鼓励民间资本进入能源领域的政策措施系统化。此外,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农田水利、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及市政公用事业、科技创新、体育、旅游、文化等领域的实施细则,也具有很强的系统性和可操作性。

  他说,当前,我国经济下行压力仍比较大,国务院要求把稳增长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并把稳增长与调结构、抓改革密切结合起来。这42项实施细则的制定出台,既是稳增长的需要,更是深化改革的需要。随着这些细则的切实贯彻落实,相信会进一步提振民间投资的发展信心,激发民间投资活力。

  应客观分析并高度重视各方意见

  针对一些学者和私营企业主认为某些细则不够细、操作性不够强的问题,这位负责人表示,民间投资实施细则的制定出台,充分体现了国务院鼓励民间投资的决心及有关部门落实“新36条”的诚意,社会舆论总体上是给予肯定的。同时,也确有一些人认为,实施细则的改革力度不够大,可操作性不够强。对于这些意见和建议,我们应客观分析并高度重视。

  42项民间投资实施细则是对“新36条”所规定政策措施的具体细化,目前的首要任务是落实好“新36条”及相关实施细则。同时,国务院及有关部门还针对解决民营企业面临的生产成本上升、融资困难、税费负担偏重等困难,出台了一些其他政策措施。

  上述政策措施与党和政府关于深化重点行业领域改革,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是完全一致的,但与社会上迫切要求改善民营企业经营发展环境的热切期望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这需要我们通过实践不断完善政策体系,特别是要深化体制机制方面的改革。

  加快推进重点行业改革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

  在回答贯彻落实实施细则面临哪些主要问题和挑战时,这位负责人表示,民间投资实施细则出齐后,接下来的工作重点是要真抓实干,狠抓落实,尤其要在铁路、市政、能源、电信、卫生、教育等领域抓紧做几件看得见、鼓舞人心的实事,进一步提振投资者信心,以突破“玻璃门”、“弹簧门”的实绩来取信于民。

  这位负责人说,贯彻落实好上述细则的有利因素在于,国务院高度重视促进民间投资发展工作,各级政府部门对这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和自觉性也日益提高,加上广大民营企业和社会舆论对拓宽民间投资领域的热切期盼和有效监督,都将有利于将这些实施细则落到实处。

  “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认识到,我国还处于经济社会发展转型期,一些尚未破除的体制机制障碍以及传统的行政管理方式,还不能完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一些行业领域客观上对资金、技术和企业经营管理能力存在比较高的要求,而现阶段民营企业自身素质和能力也还存在一些不能很好适应的问题。”

  他强调,下一步,要加快推进重点行业领域改革,进一步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清理不利于民间投资发展的投资审批事项和管理法规。民营企业也需要积极转变发展方式,主动积累资本、技术、人才和管理经验,切实提高“破门”、“进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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