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大催检力度。针对很多12月份新成立的企业常以为无须年检的情况,该局及时进行电话通知,避免企业因错过年检而遭受处罚。同时,及时通知、督促已申报企业尽快办理年检复核。二是针对企业年检结束前参检量急增的情况,该所认真落实年检干部AB角责任制,延长工作时间,并提高年检复核效率。三是做好档案归档。要求年检干部及时将已完成的企业年检档案进行整理,并移交至分局档案室,保证年检收尾工作的稳定、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