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 知 书
尊敬的纳税人:
为进一步提高我局纳税服务工作水平,方便我区纳税人就近办理涉税事项,我局决定将从2012年6月1日起正式实行办税服务厅部分涉税事项全区通办,现将涉税事项全区通办的有关事项告知如下,并请相互转告:
一、自2012年6月1日起,我局各办税服务厅对部分相关涉税事项实行全区通办,具体包括申报纳税(包括申报、报税、认证等)、发票领购、涉税受理(由办税服务厅受理)等部分涉税事项,届时我区纳税人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我区范围内就近选择办税服务厅办理相关涉税业务。http://www.songlei.cn/
二、对于2012年6月1日(含)前由原办税服务厅受理且未办结的涉税事项,审批结果在办税服务厅窗口领取的,仍请到原受理办税服务厅窗口领取。
三、我局已从2010年1月1日起实行凭办税员联系卡办理相关涉税事项。我区范围内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内、外资企业,以及购买发票的个体工商户、非独立核算的外省市分支机构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单位经办人应当凭电子《办税员联系卡》至办税服务厅办理各项涉税业务。无电子《办税员联系卡》或《办税员联系卡》中的身份信息与实际经办人不符的,我局各办税服务厅不予受理(尚未参加免费办税员培训的新办企业除外),暂未办理的,请尽快联系所辖税务所办理。
四、我局实施全区通办的六个办税服务厅地址如下:
第一税务所地址:金山区石化浩源路80号
第二税务所地址:上海市金山区朱泾镇临源街538号
第四税务所地址:上海市金山区枫泾镇新枫路150号
第六税务所地址:上海市金山区吕巷镇金张公路4865号
第九税务所地址:上海市金山区朱行立新街5号
第十二税务所地址:上海市金山区亭林镇寺平北路239号
我区实行涉税事项全区通办的初期,请纳税人尽可能避开办税服务厅工作高峰期,由此给你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同时我们也希望得到广大纳税人的支持,我局将会不断提高工作办事效率,进一步改善办税环境,提高纳税服务水平。
特此告知。
上海市金山区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金山区分局
二〇一二年五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