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纳税人:
从领取税务登记证后7个工作日内由管辖地税务机关到你企业的实际经营地址进行查看。对经核查不符合登记要求的,由管辖地税务机关收回已发放的税务登记证,并作跨区迁移注销或注销处理。符合条件的主管税务所将办理户管注册手续,并请纳税人到如下对应的办税服务厅办理申报、发票等相关涉税事宜。
上海市闵行区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闵行区分局
各税务所、办税服务厅地址及联系电话
主管税务机关
地址
电话
办税服务厅
第二税务所
航南路108号
24209170
七宝办税服务厅
沪松公路559号
34639498
第三税务所
莘凌路189号
内资 34091330
外资 54955593
第四税务所
莘朱路970号
54388386
梅陇办税服务厅
34083409
54992573
第五税务所
沪松公路618号
33501600
第六税务所
莲花路2088号
64011388
第七税务所
平乐路66号
62208132
第八税务所
联农路135号
64891089-309
颛桥办税服务厅
24209677
第九税务所
谈中路198号
64116351
浦江办税服务厅
64113452
第十税务所
剑川路209号
54600018
江川办税服务厅
兰坪路600号
64307843
64505766-104
第十一税务所
北松路1828号
64096611
第十二税务所
64307971
第十三税务所
金都路5119号
54420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