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撤销原第五税务所、第九税务所建制
原五所、九所管理的户管,按行业分别转入第四税务所、第八税务所、第七税务所管理。
二、调整第七税务所户管
原七所管理的一部分户管按行业或地域转入各相关管理所。
三、调整后各管理所的户管行业、办公地点和联系电话
所别
户管行业
办公地点
联系电话
二所
房地产业、建筑业、外地在沪施工企业
四楼2422室、2420室
52564588-5420、5429、5411。
四所
部分商业企业
二楼2212室、2210室
52564588-5261、5262、5265
六所
市场、个体工商业户、独资及合伙企业
2号楼十三楼1302室、1307室
52564588-7356、7354、7394
七所
外资商业、出口退税企业、住宿、餐饮、金融业、委办局所属企业
四楼2401室、2402室
52564588-5475、5477、5456
八所
四楼2443室、2428室
52500683、52500687、52564588-5428
十所
长征镇行政区域内纳税人
梅川路1209号
52800615、52820561
十一所
桃浦镇行政区域内纳税人
武威路728号
62847569、62848206
十四所
工业企业
二楼2236室、2234室
52564588-5235、5204、5228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普陀区分局
二OO八年五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