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什么要进行简并票种统一式样?
答:现有的票种种类繁多,为科学合理设置票种,规范统一式样,积极推广、扩大机打发票使用范围(包括税控发票),限制和压缩手工票使用范围,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税发[2009]142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统一式样发票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48号)两个文件,实行简并票种统一式样。
(二)简并后的票种大概有多少种?
答:简并后,本市国税发票由43种减为22种。本市地税发票由89种减为28种。
(三)简并后是否所有的发票都要报送发票数据?
答:为规范纳税人开票行为,指导纳税人逐笔开具发票,避免假发票、阴阳发票给纳税人带来的涉税风险,市税务局将稳步推进电子发票数据的全明细报送以及构建发票信息查询平台。
(四)简并票种从什么时候开始?
答:简并票种从2012年4月1日开始。
(五)什么时候旧版发票停止使用?
答:旧版发票从2012年6月30日止停止使用。
(六)目前遗失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的,可以使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可以开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
答: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比照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
(七)属于增值税双停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那么应当使用什么发票?
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规定的情形的,应当使用《上海市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
(八)一般纳税人可以使用定额发票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77号公告,试点地区提供港口码头服务的一般纳税人可以选择使用定额普通发票。
(九)从事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的纳税人应当使用何种发票?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77号公告,试点地区从事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的一般纳税人,应使用六联增值税专用发票或五联增值税普通发票,其中第四联用作购付汇联;从事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的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普通发票第四联用作购付汇联。
(十)简并票种后,集贸市场开具何种发票?
答:发票明细数据采集方案确定后,各类市场可以使用上海市国税通用机打发票(单联)。
(十一)哪些票种可以印制冠名发票?
答:自2012年7月1日起,水电煤、通信、有线账单;公园门票;邮政明信片;出租车发票;保险定额发票;高速公路收费发票;国际航空旅客运输专用发票可以继续申请印制冠名发票。
(十二)以前印制的冠名发票2012年7月1日起还可以继续使用吗?
答:除水电煤、通信、有线账单;公园门票;邮政明信片;出租车发票;保险定额发票;高速公路收费发票;国际航空旅客运输专用发票外,2012年7月1日前印制的发票停止使用。
(十三)民办医院原自印发票,现使用何种发票?
答:民办医院应使用上海市地税通用机打发票。
(十四)简并票种后,各大药房使用什么发票?
答:对属于销售药品的,应当使用上海市国税通用机打发票。对兼营医疗服务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的规定,应分别核算,分别开具上海市国税通用机打发票以及上海市地税通用机打发票。未分别核算的,统一开具上海市国税通用机打发票。
(十五)新版发票中没有收据,今后企业如收到海关保证金退还,各种财政补贴应当开具什么?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条,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非经营活动产生的各项收入不应开具发票。
(十六)上海市国税通用机打发票有三联、四联、五联,企业如何选择呢?
答:纳税人可根据经营实际情况自行选择上海市国税通用机打发票三联或四联的发票。上海市国税通用机打发票(五联)一般用于从事出口业务的纳税人。http://www.songlei.cn/
(十七)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所有发票联次都需要加盖发票专用章吗?
答: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需加盖发票专用章。
(十八)国税、地税通用机打发票的开票软件及开票设备有怎样的要求?
答:本市税务机关免费提供单机版通用开票软件,开具国地税通用机打发票,纳税人可登录上海税务网(www.tax.sh.gov.cn)自行下载。开票设备是普通计算机(PC机)和针式打印机(24针平推式打印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