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纳税人:
根据《全国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实施方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统一式样发票衔接问题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77号》等文件要求,自2012年4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启用上海市国税通用机打发票。办理旧版发票的清理缴销以及新版发票申领等事宜。
纳税人需携带的资料:
1、已加盖公章的《发票清理销毁登记表》、《发票挂失申请审批表》各一式三份(表格见附件);
2、尚未使用完毕的空白发票(含整本未使用的空白发票)、已使用完毕的需验旧的发票,以上均指所有发票(含手工、机打);
3、发票购用印制簿;
4、发票专用章;http://www.songlei.cn/
5、税控收款机(开具服务业平推票、卷票)、税控盘(开具公路内河统一发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