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纳税人:
倡导建立办税员制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和沪国税稽(2004)54号文精神,按照“诚信服务、公正执法”的理念,提升纳税服务质量的重要措施。为了规范涉税事项办理,我局从2008年4月份起在全区范围内对所有的纳税人建立办税员信息电子档案,使用办税员IC卡办税,该卡集身份证基本信息及照片为一体,通过办税员IC卡的应用,实现征纳双方互动,规范办税秩序,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服务质量,从而减少申报办税过程中不必要的纠纷。我局各类涉税事项将严格执行所有纳税人凭IC卡刷卡验名核对个人信息后才可办理纳税申报、购买发票以及其他涉税等事项。
我局定于四月中旬起进行试点,在完成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推广。届时各纳税人按主管税务所通知到指定地点办理。
办理调换办税员IC卡须携带以下个人资料:
1、《办税员联系卡》原件。
2、本人身份证或护照等身份证明的原件。
3、法人或负责人委托书(盖章有效)。
全区个体工商业户将在八月上旬集中培训,统一发放办税员IC卡。
上海市徐汇区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徐汇区分局
二○○八年三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