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纳税人:
接市局通知,自2011年10月17日起,在中国光大银行上海分行的分支机构开设有银行结算账户的纳税人可申请办理网上电子申报税款划转业务。届时,将有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华夏银行、中国银行、宁波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杭州银行、广发银行上海市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海银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国光大银行上海分行等18家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可办理网上电子申报税款划转业务,具体操作要求仍按《关于进一步推进本市纳税人网上电子申报纳税的通知》(上海银发[2007]125号)的内容办理。上海注册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