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一年一度的企业工商年检将开始。各类企业也可以实行网上年检的方式进行,企业可登录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下载和提交年检材料,直接进行年检,使年检将更加方便快捷。
按照《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等有关规定,凡于2007年12月31日前在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营业执照的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来华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以及其他经营单位,均需按规定到辖区企业登记机关办理2007年度企业年检。
企业年检起止日期为:2008年3月1日至6月30日。企业应于6月30日前完成网上申报年检材料,并向工商局及各县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各分局,提交从网上下载的书式年检材料,加盖年检戳记。
企业不按规定接受年度检验的,由企业登记机关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另外,《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中明确规定,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任何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