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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年检的企业抓紧办理,截止时间6月30日
2011/6/18    阅读次数:2655     

现在距离企业年检的最后截止日期,还有不到半个月时间。昨日从市工商局了解到,目前,我市还有企业尚未年检。工商部门提醒,未参检的企业请抓紧时间办理年检手续,否则,后果非常严重。

提醒1

逾期年检可被吊销营业执照

据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企业工商年检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到目前为止,还有企业未参加年检。

《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第十九条规定,企业不按照规定接受年度检验的,由企业登记机关责令其限期接受年度检验。属于公司的,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属于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来华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以及其他经营单位的,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属于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处以3000元以下罚款。企业在责令期限内未年检的,登记机关予以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仍未接受年检的,登记机关将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

提醒2

去年底之前登记的均需年检

“我们去年12月份新登记的,还用年检吗?” “我们今年申请变更后,换发了新的营业执照,还用年检吗?”……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的年检工作开展以来,经常接到类似的咨询电话。对此,工商部门给出的答案是:凡是2010年12月31日以前登记的国有、集体企业和有限公司均需参加年检。

企业在年检时,应先进行网上申报。登录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点击“网上办事”进入“网上年检”界面提交年检预审材料,并注意查看年检预审反馈意见。在网上通过预审以后,打印出年检材料,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连同其它书式材料一起上报企业登记机关,进行现场确认。

提醒3

企业必须提供真实的材料

“企业应当对提交的年检材料和真实性负责。”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说,目前,我市企业在年检过程中容易出现的问题主要是,有些企业由于制度不健全,尤其是财务制度欠缺,就随便编造不真实的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

对此,工商部门提醒,企业在年检中弄虚作假的,将被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况严重的,还将被吊销营业执照;属于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来华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可被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

此外,企业还应注意及时延续前置审批许可文件。许可证件及批准文件到期而没有及时延续的,将失去法律效力,会影响年检正常通过。

提醒4

执照被吊销 后果很严重

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工商部门在每年的年检过程中还发现,有些企业负责人抱有反正要注销营业执照,年检不年检没关系,或者营业执照被吊销反而省事的思想。可实际上,企业营业执照被吊销的法律后果非常严重。一是营业执照被吊销后就不能再取得原营业执照,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名称3年之内不得使用。二是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不得再担任新办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吊销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还会被列入全国联网的“黑名单”,作为失信行为向社会公示。 上海注册网

2010年度工商年检须知 年检表格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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