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报需提供的资料
(1)房屋及建筑物产权、土地使用权证书;
(2)土地转让、房产买卖合同;
(3)采用房屋评估价格作为扣除成本的房地产评估报告;
(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完税凭证;
(5)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原造价或买价的凭证或发票;
(6)税务机关规定需要报送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2.税种核定提示
纳税人申报土地增值税前,应先由税收管理员进行该企业的土地增值税税种核定,申报完毕当月,再由税收管理员取消该税种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