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依据:
1、国务院《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85号) 2、商务部《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7年第15号) 3、《商务部关于委托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开展商业特许经营备案工作的通知》(商商贸发[2009]186号) 4、《市商务委关于开展商业特许经营备案工作的通知》(沪商商贸[2009]449号
该事项属于行政确认行为。根据国家有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立,特许经营企业从事商业特许经营活动,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向管理部门申请备案,备案机关为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市商务委委托上海连锁经营协会受理特许经营企业(特许人)提交的备案材料。 上海连锁经营协会 联系人:徐仲才 地址:新闸路945号国际丽都城裙楼3楼309A (近泰兴路) 电话:62717812 传真:62717623 电邮:xzc@133sh.com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6:00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商贸行业管理处 联系人:胡清颀 地址:娄山关路55号新虹桥大厦16楼1602室(近延安西路) 电话:52881268 传真:62751572 电邮:huqingqi@yaho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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