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纳税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7号令的规定,新版的发票专用章自2011年2月1日起启用,旧式发票专用章可以使用至2011年12月31日止。
发票专用章尺寸具体规定:
一、形状为椭圆形,尺寸为 40x 30(mm);
二、边宽 lmm;
三、中间为税号,18 位阿拉伯数字字高3.7 mm,字宽 1.3 mm,18位阿拉伯数字总宽度26 mm(字体为Arial ) ;
四、税号上方环排中文文字高为4.2 mm,环排角度(夹角)210—260度,字与边线内侧的距离0. 5 mm(字体为仿宋体);
五、税号下横排“发票专用章”文字字高 4.6 mm,字宽3mm,延章中心线到下横排字顶端距离4.2 mm(字体为仿宋体);
六、发票专用章下横排号码字高2.2 mm,字宽1. 7 mm,延章中心线到下横排号码顶端距离10 mm(字体为Arial ),不需编号时可省去此横排号码。
链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票专用章式样有关问题的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