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修改申请表
沪外资委简收(200 ) 号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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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审批机关名称: |
批准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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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证书号: |
企业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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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总额: |
注册资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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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方名称及出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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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变更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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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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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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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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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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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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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由市外资委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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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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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长:
经办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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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拟文稿,填写内容请打印一份)
抄送单位:企业、市工商局、上海海关、税务局、外汇管理局(按需打√)
填 表 说 明
一、实行表格式审批的范围:
1、企业名称变更;
2、企业注册地址变更;
3、企业注册地址更名;
4、投资方更名;
5、产品出口比例的调整;
6、企业董事会人数的调整;
7、出资期限的变更;
8、收益分配方式的变更;
9、合同、章程其它一般条款的修改(不包括调整投资总额、注册资本;变更经营范围;变更投资者或投资比例;变更企业性质)。
二、实行表格化审批所附材料:
1、 申请表(原件);
2、 变更相关内容的董事会决议(原件);
3、 投资各方共同签署和变更内容相一致的合同、章程条款修改协议(原件);
4、 企业批准证书、营业执照;
5、 企业名称变更: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
6、 企业注册地址变更:新的生产经营或办公场所的产权证明及购买或租赁协议;涉及生产场所变更时还须提供规划、环保、消防等部门的审核意见书;
7、 企业注册地址更名:路政、公安等部门关于变更路名、门牌号的通知书;
8、 投资方更名:(1)境内投资者:企业主管部门或资产所有部门、授权经营管理部门关于投资者更名的批文;投资者更名后的工商营业执照;(2)境外投资者:投资者资产所有者或董事会关于名称变更的决议或决定;投资者变更注册登记的证明;投资者更名后的注册登记证明;
9、审批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文件。
以上材料除注明“原件”外,均可报送复印件,但企业名称变更、企业注册地址变更、企业注册地址更名、投资方更名的内容,需附批准证书原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