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所属期为2010年11月)纳税申报期限为1日至15日(4、5、11、12日除外)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期为12月1日至14日。
2、增值税辅导期一般纳税人申报抄税期为12月13日。
3、其他税种的纳税人(包括个人所得税、税控收款机抄报税)申报期为12月1日至15日。
4、2010年下半年度土地使用税的征收期为2010年11月1日至12月20日。网上申报的纳税人可以通过电子申报系统进行网上申报,手工申报的纳税人应正确填写《上海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表》到税务所办理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