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注销程序及所需文件
提交申请材料目录:(注销)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公司出具的注销决定,注明注销的原因 4、分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的,提交责令关闭的文件;因违反《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被公司登记机关依法撤销分公司设立登记的,提交公司登记机关撤销分公司设立登记的决定 5、分公司的《营业执照》 6、本局所发的全套登记表格及其他材料 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
注册一家从事家政服务的中介公司需要哪些条件?
申请人应当先到拟设企业所在地的工商部门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并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的企业名称报送劳动保障部门审批。取得批准文件后,到工商部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
私营企业 个体工商户 有什么区别
个体工商户不是企业,是以劳动者本人或家庭的生产资料和本人及家庭成员的劳动力从事经营活动。私营企业是营利性的经济组织,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如何申请英文名
根据有关规定,企业名称需译成外文使用的,由企业根据文字翻译原则自行翻译使用,不需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
个体商户注册需要那些流程
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到经营所在地工商所申请,须本人身体健康,具备相应的经营能力与条件,本人除提出书面申请外,还应提供相关证明(件): 1、 身份证明:申请人应提供本人身份证。 2、 职业状况证明:(1)待业证明或下岗证明(原件)(2)离、退休证(原件)(3)辞退职、停薪留职人员证明件(原件)(4)农村村民凭村民委员会证明(原件)(5)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人员的证明 3、经营场地证明: (1)租房协议书、产权证明。(2)进入各类市场内经营的需经市场管理办公室盖章批准。(3)利用公共空地、路边弄口等公用部位作经营场地的应提供市政、城管、土地管理等有关职能部门的批准件或许可证。 4、从事国家专项规定的行业或经营范围,应提交有关部门的审批件
注册公司资金要求及流程
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万元人民币。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申请人应当先到拟设企业所在地的工商部门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经营范围包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的,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的企业名称报送相关审批部门审批。审批通过后,到工商部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经营范围不包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的,直接到工商部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
变更首席代表或代表
(1)、首席代表签署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变更登记申请书》; (2)、由外国(地区)企业董事长、总经理或其他有权签字人签署的关于人员(首席代表、代表)变更的申请书; (3)、外国(地区)企业关于常驻代表机构人员(首席代表、代表)的任免书和新任人员的简历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4)、登记证、IC卡(电子版登记证); (5)、被撤销代表的工作证; (6)、外国(地区)企业委托代理机构办理的委托书、代理机构营业执照。
注销公司是否需要补办已遗失的公章和营业执照
办理注销需提交营业执照,如遗失的,需登报公告。但不要求重新补办。
外企业办事处设立地址
要涉外办公楼
代表处登记证的延期登记手续
延长驻在期限 (1)、首席代表签署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变更登记申请书》; (2)、由外国(地区)企业董事长、总经理或其他有权签字人签署的延期申请书; (3)、业务活动报告; (4)、登记证、IC卡(电子版登记证); (5)、外国(地区)企业委托代理机构办理的委托书、代理机构营业执照 应通过代理机构办理
注册资金可以完全用实物出资吗
公司注册资本中货币出资不低于30%
外企代表处设立条件
设立登记: (1)、首席代表签署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申请书》; (2)、由外国(地区)企业董事长、总经理或其他有权签字人签署的申请书,内容包括:该企业简况、设立常驻代表机构的目的、常驻代表机构的名称、派驻人员(首席代表、代表)、业务范围、驻在期限、驻在地址等; (3)、外国(地区)企业所在国或地区的有关当局出具的合法开业证明; (4)、由同外国(地区)企业有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出具的资本信用证明书; (5)、外国(地区)企业委任常驻代表机构人员(首席代表、代表)的授权书和该人员的简历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6)、驻在地址使用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和产权证复印件); (7)、外国(地区)企业委托代理机构办理的委托书、代理机构营业执照。 注:①属于未取消审批的行业(如金融业、保险业、海运业、海运代理商、航空运输业等),申请人应当持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或证件向工商局申请登记,其中金融、保险业外国(地区)企业申请设立时还应提交资负和损益年报、组织章程、董事会董事名单。 ②文件“2”中的“企业简况”内容须包括外国(地区)企业名称、注册地址、联系电话、业务范围,董事长及总经理姓名等。 ③外国(地区)企业所在国或地区的有关当局出具的合法开业证明应当经过当地公证机关公证,并经中国驻当地使领馆认证。 香港企业提交合法开业证明应当由香港的中国委托公证人出具,并经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审核签章转递,并附以附件确认本的证明文件。 ④相关文件如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提交授权书。 ⑤相关文件如用外文书写,须提交由翻译公司或代理公司翻译的中文翻译件。 ⑥上述文件如未注明为复印件的,均须提交原件。 注册地应为涉外办公楼。
外资企业设立分公司或子公司的有关事宜
外商投资企业再投资设立企业,按照内资企业的设立办理。分公司无法人资格,经营范围不得超过公司经营范围。
外资公司法人可以是国内自然人么
可以。
资料提供:上海松雷企业登记代理事务所 021-34221118 地址:古美路718弄2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