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负责人13日说,本月开始生效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进一步扩大了服务业对外开放。
这位负责人说,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以来,70多个服务部门的对外开放承诺将全部履行到位。新修订的目录主要包括以下变化:
一是鼓励类条目大幅增加。新《目录》鼓励类条目数量增加了37%。
二是服务业对外开放进一步扩大。增加“承接服务外包”、“现代物流”等为鼓励类条目,将原限制外商投资的“货物租赁”、“货运代理”、“外贸公司”等调整为允许类条目,将原禁止外商投资的“期货公司”、“电网的建设、经营”列为首次对外开放领域。
三是调整单纯鼓励出口的导向政策。取消原目录鼓励类中“产品全部直接出口的允许类外商投资项目”条目。
四是鼓励外商投资发展循环经济、清洁生产,鼓励外商投资资源综合利用,《目录》新增相关鼓励类条目40余条。
五是对部分涉及国家经济安全的战略性和敏感性行业,持谨慎开放的态度,适当调整相关条目,限制外资进入或增加股比限制。
六是综合汇总了国务院批准实施或已原则同意的我国产业政策和专项规划,将涉及外商投资准入政策的统一列入《目录》,进一步提高外商投资的便利程度。
七是规范条目表述。尽可能地避免使用“新型”、“先进”、“大型”、“高档”等字样,明确相关标准,进一步增强《目录》的可操作性。
资料提供:上海松雷企业登记代理事务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