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外资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要求是多少
根据公司法关于注册上海公司资本的规定,独资的为10万元。分公司没有法人资格,也没有注册资本。设立外商投资公司需经商务委员会批准后,办理工商登记。设立分公司,除有行业专项规定外,可直接向工商部门申请登记。公司收费按照注册资本比例收取,分公司设立300元。
如何办理外资代表处国家安全事项审查表
可要求大楼物业提供。办理该份文件是由房产公司及物业向上海市安全局相关部门申请。
代表处延长驻在期限所需资料
延长驻在期限 (1)、首席代表签署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变更登记申请书》; (2)、由外国(地区)企业董事长、总经理或其他有权签字人签署的延期申请书; (3)、业务活动报告; (4)、登记证 (5)、外国公司存续证明
外商合伙企业是否需要审批?注册费用是多少
外商投资公司经商务委员会批准后,向工商部门申请设立登记。外商合伙企业直接向工商部门申请设立登记。公司注册资本按注册资本比例收取。合伙企业设立300元。
代表处首席代表可否更换成中国人?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变更首席代表(1)、首席代表签署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变更登记申请书》; (2)、由外国(地区)企业董事长、总经理或其他有权签字人签署的关于人员(首席代表、代表)变更的申请书; (3)、外国(地区)企业关于常驻代表机构人员(首席代表、代表)的任免书和新任人员的简历及身份证明复印件;首席代表是中国人的,应提供相关劳务合同。 (4)、登记证; (5)、被撤销代表的工作证。 可同时办理延期。
外国企业在上海设立代表处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1)、首席代表签署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申请书》; (2)、由外国(地区)企业董事长、总经理或其他有权签字人签署的申请书,内容包括:该企业简况、设立常驻代表机构的目的、常驻代表机构的名称、派驻人员(首席代表、代表)、业务范围、驻在期限、驻在地址等; (3)、外国(地区)企业所在国或地区的有关当局出具的设立2年以上的合法开业证明; (4)、由同外国(地区)企业有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出具的资本信用证明书; (5)、外国(地区)企业委任常驻代表机构人员(首席代表、代表)的授权书和该人员的简历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6)、驻在地址使用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和产权证复印件); (7)、外国(地区)企业委托代理机构办理的委托书、代理机构营业执照。 注:①属于未取消审批的行业(如金融业、保险业、海运业、海运代理商、航空运输业等),申请人应当持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或证件向工商局申请登记,其中金融、保险业外国(地区)企业申请设立时还应提交资负和损益年报、组织章程、董事会董事名单。 ②文件“2”中的“企业简况”内容须包括外国(地区)企业名称、注册地址、联系电话、业务范围,董事长及总经理姓名等。 ③外国(地区)企业所在国或地区的有关当局出具的合法开业证明和资本信用证明书应当经过当地公证机关公证,并经中国驻当地使领馆认证。 香港企业提交合法开业证明应当由香港的中国委托公证人出具,并经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审核签章转递,并附以附件确认本的证明文件。 ④相关文件如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提交授权书。 ⑤相关文件如用外文书写,须提交由翻译公司或代理公司翻译的中文翻译件。 ⑥上述文件如未注明为复印件的,均须提交原件。
外资转内资如何办理
先经商务委员会批准,取得批复后,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工商外资条线变出,材料齐全的需5个工作日。取得条线变更的通知书后,向企业所在地工商部门申请办理内资企业变入登记,材料齐全的需5个工作日。
分公司负责人变更,原负责人一定要签字么
请问,外商独资企业分公司负责人变更的,申请表格第二页《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委托人签字,备注中说是负责人签字, 由于原分公司负责人已经离开公司,无法签字,请问是否可以由总公司法人代表签+公章么?有什么解决办法么?
答:可由拟任负责人签字。
代表处要办理注销手续,但是代表证遗失,应如何处理?
需登报公告,办理注销时,凭报纸样张代替代表证,其他材料不变。
人力资源公司设立代表处是否需要审批
需要到人事社保局办理审批。
注册设立集团公司有何要求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工商企字1998第59号)之规定,企业集团应当具备以下 条件: 1 <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注册资本在5000万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 2<母公司和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一亿元人民币以上;3/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为支持企业集团发展,目前在我市,对设立企业集团的三项准入条件已降至:母公司3000万人民币;3家子公司;注册资本总和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设立集团公司需向市工商局登记申请。
能否设立高尔夫球场(高尔夫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发改委的有关文件规定,高尔夫球场暂停登记。
如何注册担保有限公司
上海市担保公司暂不登记
什么是存续证明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的通知》 一、认真执行公证认证制度,加强对代表机构登记材料的审查 各地工商登记部门要严格执行境外法律文书公证认证制度,加强对代表机构登记申请材料的审查。代表机构在设立、变更名称时,应当提交隶属企业存续两年以上的合法开业证明、同该企业有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出具的资本信用证明,并经该国家或地区公证机关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家或地区使领馆进行公证和认证。港澳台地区企业代表机构设立或者变更名称时,应当提交的文件按照现行相关规定办理。代表机构申请登记证延期时,应当提交隶属企业所在国家或者地区有关部门出具的企业存续证明。
BVI公司在上海设立分支机构
在英属维尔京注册的公司,1、能不能以BVI公司的名义在上海直接设立分公司?2、如果不能,以BVI公司的名义在上海设立代表处的话,和一般的外国公司设立常驻代表的程序有区别吗?
1、不行。 2、参照普通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办理,只是公证认证程序是BVI当地公证、英国外交部公证、中国驻英使领馆认证。 |